對審美時尚一事,本人確是後知後覺,十幾年來對得體的理解都是大兩個size的休閑服。但向來是後進生更努力,到大四,我驚訝的發現已經有購物狂的傾向。曆練到出國讀研那會,也算是懵懵懂懂知道一些穿衣打扮之道。自滿之余打包了一堆自以爲的精品衣物登上了去荷蘭飛機。
熟悉了地界,隨便逛了逛,當時立即覺得自己打包一堆衣服的決定是多麽的英明正確。荷蘭大街小巷的衣服都讓我覺得是中國天橋的質量,布料稀薄,設計粗犷,顔色單調;價格也不算親民。于是無比思念淘寶,思念到憂傷以至于在第三個月讓家裏寄了一批衣服。
所謂狂熱,也不過如此啊。
但是奇迹發生了,雖然滿街衣物看起來確是難以下手,但是要阻止一個購物狂試衣服那還是遠遠不夠的。于是我驚訝的發現,質料雖是稀薄,設計雖是簡單。但是這裏的衣服穿上倒的確是胳膊是胳膊,腿是腿。好吧,其實我真想說的是腰是腰,胸是胸。 驚喜之下,義無反顧投向歐美範。而且親愛的歐洲人一向是不打折不要緊,一打折就瘋狂。每每季末,zara,hm,riverisland之流就比白菜還白菜,讓人深感物質生活就是一地雞毛,滿台淩亂。可是,我到底還是解而不悟,總是堅定的沖向大賣場。然後算是明白了混搭絕對不是什麽高端時尚,完全就是混打折場混多的屌絲之舉。波西米亞風什麽哒說白了就是窮則思變。
不過折騰了幾年下來,風格設計這種東西也算是略知皮毛,當然總還是門外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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